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灌云经济开发区“战疫情、渡难关、强信心“惠企实施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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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落实“六稳六保”各项举措,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、提振信心、稳定预期,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难关,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,结合园区实际,特制本意见(简称惠企十条):

一、减轻税费负担

1.对企业延期申报税款、缓缴税款、申请减免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留抵税额退还等,由企业向税务部门依法申请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
2.对承租园区管委会及下属祥云公司管理的厂房、物业用房的企业,免收2022年3月-5月期间3个月租金或租约到期后顺延3个月租期;租金已缴纳的企业,按程序申请退还租金。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,倡导业主(房东)为租户减免租金。

二、加大金融支持

3.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,协调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普惠型金融支持、个性化金融服务,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各类融资需求。

4.建立2022年园区重点支持白名单,对接金融机构对纳入名单的企业和项目优先给予金融支持,提供优惠利率,并对其2022年内新增贷款,给予3月-4月期间或贷款发放之日起2个月全额贴息支持,每家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
三、稳定工业经济

5.支持工业企业吸纳就业,对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3月-12月期间新招聘工人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、办理社保手续的,按照500元/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。对规下工业企业吸纳就业适当予以补贴,每家企业补贴上限5000元。

6.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岗位,对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全年裁员率低于5%的,按照现有在职职工数200元/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补贴。对规下工业企业全年裁员5人及以下的,适当予以补贴,每家企业补贴上限5000元。

7.加大物流运输成本补贴,对疫情期间物流车辆达到闭环管理要求且服从网格管理的工业企业,按照300元/车次的标准,给予企业物流运输补贴,补贴期限自4月1日-4月30日,每家企业补贴上限10万元。

8.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产,从2022年4月起,对月销售额(以实绩开具发票计算)同比正增长、且增量超过500万元的工业企业,按照增量部分的3‰给予企业水电气等生产要素综合补贴,每家企业每月补贴上限10万元。

四、保障生产运营

9.建立物流运输保产保供应急机制,对企业物流运输需求,在做好闭环管理前提下,一企一策解决问题,专人专岗跟踪服务,保证企业物流畅通。

10.推行疫情期间弹性监管、柔性执法,对依法复产企业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,相关职能部门预先提醒、主动指导、及时纠正,对不涉及安全生产、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,对社会危害不大的,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、减轻处罚,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。

五、附则

11.本意见支持对象为与灌云经济开发区签订正式投资协议,注册地、经营地在灌云经开区境内、依法纳税且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安全、环保等规定的企业,其中第三项“稳定工业经济”第5-8条支持对象为工业企业。

12.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另有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,从优不重复享受。本意见由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。